Saturday, August 22, 2015

怀旧

        整理文件的时候忽然发现好几年前写的东西。那时候离中年还远,还肆无忌惮把拿中年危机挂在嘴边开玩笑。转眼迈进不惑,惊慌惶恐了一阵以后,好像又更加云淡风轻了一点。也好,我们都在一起长大、变老。大浪淘沙之后留下来的是真正的挚爱,就像过了这么多年,听高晓松和李健写的新歌,当然不再是纯情的校园民谣,却仍然让我瞬间心醉,像当年捕获年少的我一样。

        偶尔怀旧,对到了这个年纪已不太会动感情的我们来说,是一种奢侈的放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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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好友突然说我开始有点“中年危机”。这可有点危言耸听。如果怀旧算是症状之一,我自觉这也就是“旧病复发”。我从小就恋旧,是遇到老公之后才更多地学会向前看。现在大概是孩子稍微大了点儿,自己闲工夫多了点儿,过往的人情世事有时候又一阵阵地涌到心头。

(一)
        近二十年没见的小学同学突然打来电话,可以想见,两个人都激动万分。 真要谢谢脸书,要不是这样的 Social Network,我们可能真的一生就这样失散在天涯。接到谢江的电话,我满脑门子的不敢相信,聊了几乎十分钟才从云里雾里回到现实,然后眼泪差一点掉下来。那隔了二十年却未曾改变的声音把捉摸不定的点点滴滴的记忆一点一点拼接起来,最后定格在了12岁那年。 那个画面里疯跑大笑的女孩子是我们吗?那时的我们果真是那样天真无惧吗? 梦想飞翔的12岁女孩怎能想象这二十几年后的重逢?那时的我们是断然不屑如今被工作和家庭“所累”的生活,然而,二十几年,一路走来,经历过”漂泊“之后,又怎能不承认现在的生活是一种年少时无法体会的幸福和快乐。

(二)
        看“黎明之前”爱上了42岁的吴秀波,这另当别话。但这扣人心弦的谍战真正打动我的,是谭忠恕和刘新杰这对生死与共的兄弟,因着后来不同的信仰和阵营而纠结起伏的复杂情感。其实我觉得他们的信念并非远隔千山,只是各为其主。历史成全了英雄,败者为寇,但改变不了的是人性里永恒的挚爱真情。

“风吹散   乱世中的尘埃
  我们相遇在英雄的年代
  一样不灭的情怀  沉默的期盼
  岁月流转了各自的成与败

  云舒展   黎明前的光线
  我们却站在相望的彼岸
  一起吞下酒的暖  舔过剑的寒
  分了天涯   你和我各走一半

  同样是 灿烂的繁星
  也有不同的轨迹
  落在哪里  我们都是好兄弟
  就算这一次远去   相隔千里
  我们的心  还会再一次靠近

  从此后   行走的天地
  又多了一份孤寂
  请别忘记   你是我的好兄弟
  时间弄皱了记忆   荒草萋萋
  回眼望去  是我们洒过泪的土地”

        这样一种难言的感伤久久萦绕,后来竟在内心深处升起一丝熟悉的惺惺相惜,最后恍然想起十六、七岁的那一年发生在我和珊之间的一段“恩恩怨怨”。那时我们在两个不同的班,却是全年级甚至全校尽知的形影不离的好友。全年级八个班,可无论篮球、排球还是足球的冠军都在我们两个班之间对决。我们两个身为篮球排球的主力球员,各为其主。愤青的年纪对每一件事都格外较真,比赛远不像想象中那么友好。场上血雨腥风,场下战鼓擂动,火药味一再升级。最后她们班赢了女排,我们班赢了女篮,但我们两个却尴尬地不知道怎么一起结伴回家。好在不久又有了新的“任务”让我们能够同仇敌忾,我们两个终于放下提着的心,开开心心地又跳进了同一个战壕。幸运的我们从好友升级成闺蜜,一直走到今天。

(三)
        当“水木年华”的歌声从房间的另一角响起,我正蜷坐在沙发的一角里,一颗没着没落的心一下子停住了漂浮,然后轻轻地落下,着在那片芳香柔软的青草丛中。

        大学时住的宿舍楼拆了。去年回去的时候还在,楼是空了,门也上了锁,锁上封了尘。和高洁两个人在门前窗下鬼鬼祟祟地张望了一阵,还在7、8号楼中间的小店里买了一堆记忆里的零食。走在那些新新旧旧的教学楼宿舍之间,时而欣喜,时而感伤。唏嘘谈笑间,想着周围的年轻学生们看我们的眼神和我们当年看那些校庆返校的男校友的眼神应该是一样的。时光流转,我们都喜欢新的东西,旧的,大多都是要去的,青春和记忆,最妥善的安放之处是在自己心里。

(四)
        听李宗盛的个人演唱会,一曲老歌“爱的代价”不仅让他不得不停下唱了一半的歌,抹把眼泪,也让听的人的鼻子酸了又酸。心动,只因为那一句 “走吧,走吧,给自己的心找一个家...” 。和二十年前的感受如此地不同,现在要为心找的家,已不是青春少女憧憬里的甜蜜的爱的港湾。也许是因为爱的港湾已经找到,也许是走吧、走吧,已走了很久,现在的心只想要一片和暖安静的青草滩,一个可以不急不缓呼吸漫步的歇息之地。有回忆是如此幸福,不经意间翻开,总是会心一笑 ...

1 comment:

Shan said...

我们也有剑拔弩张的时候(我是说场下)!(惊讶) 我记得我一向是很崇拜你的呀! 从小学一直崇拜到高中,要不是物理比你好点儿,我这可怜的自尊心估计早就破灭了! 打球我倒是记得,确实是火药味很浓。而且男生的足球赛我们也是对手,赢了你们呀!记得下学,去你们班找你,还在你们班门口遭遇了白眼儿呢(偷笑)。现在很留恋那时候的纯粹和直白。 不过这有殃及咱俩吗?这个闺蜜够大条的,只记得赢了比赛的高兴了。不记得咱俩的纠结了!也许只有你纠结了(偷笑),我臭美地不记得了? 也许16,7岁的这一堂课是要"教会"我们-"个人感情"和"职业需要"要分开!我们算是适者生存了!恐龙变成鸭嘴兽了,活到了今天。(不好意思,最近被迫被侏罗纪公园洗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