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31, 2015

厨房之随性艺术

 牛肉香锅篇

        照说学化学、生物的,应该是follow protocol 和recipe的好手,但归根结底的精髓还是实验,然后实验科学这事儿一进厨房就又升华成了任性的艺术[憨笑]  今天做土豆牛肉,随心所欲得连名字都不知道该怎么起了。除了最开始起锅的洋葱和最后提味的香菜守规矩,中间的步骤信马由缰地放了威士忌、泰国咖喱、生抽老抽、大蒜冰糖、还有ketchup。可就是这么忐忑的一锅,端到餐桌上居然 …大言不惭地说 … 好吃到惊艳。酒味甜度和咖喱香都恰到好处,害得刚宣布进入diet  mode的老公彻底投降[偷笑]  千万别问我密制的调料每样都加了多少,“少许”是多少?“看着办”是多少?别说你复制不了,连我自己都复制不了。下次又是一个新的配方实验[得意]




        再说这锅萝卜牛腩煲,用的是最简单朴素的葱姜蒜,酱油里连糖都没加,可是白萝卜的清香和红萝卜的甘甜渗进了每一块肉里,成了一锅煲的点睛之笔😋


Friday, August 28, 2015

绕了一大圈,我们又重逢

    年纪大了,开始喜欢一些从前不曾喜欢的东西,比如说Jazz,比如说酒,这也不算太奇怪。可是居然开始喜欢一些本该年轻时候喜欢的东西喜欢的人,就有一点儿匪夷所思。看上去像是要抓住青春的尾巴,又像是晚熟的后知后觉,但好像又都不是。小时候无视汤哥小李子,嫌弃Kobe周杰伦,  现在觉得也不错。小时候恶心王朔,现在看他的文章倒也对了胃口。大家都在追摇滚的时候我不知道在哪里,到了现在忽然喜欢听低缓诉说后突然爆发的嘶吼,连崔健的老歌也觉得悦耳了许多。告诉别人,吓得闺蜜不轻,让曾经弹电吉他的老弟瞪了我半天。我自然不是活在别人眼中的我,但真正的我究竟是什么样,自己也不一定说得清。唯一见怪不怪的是老公,大概是因为他和我一起走过。那么合理的解释似乎是,我们都在一起变老。当他们坚持着一路走来,慢慢退去漫溢出来的张狂,眼神从咄咄逼人变得自信坚定还略带温暖,气质刚刚好,温度刚刚好。而我,也变得懂得宽容愿意接受。我们绕了一大圈,终于重逢和好。 

    早上看了王朔的文,都是实话,没觉得他醋意十足,倒是自嘲调侃的笃定,还是痞,但不屌,很是欢喜,只是不相信他现在喜欢看《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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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过得很快,当我还在怀念夏日姑娘们的短裙时,秋风已起,落木萧下,虽然即使飞雪连天的时候也可以看见穿短裙的姑娘,但不管她穿得再怎么风骚,也穿不出夏天的味道。
        到天气转凉的时候,我就会莫名地忧伤起来,可能是缘于骨子里残存的诗意。关于诗意这件事我很少提起,只在朋友聚会场面沉闷时偶尔说说,立刻引得众人哄堂大笑,气氛马上活跃起来。诗意还是有用处的,我很欣慰。
        这次忧伤得比较彻底,因为今年听得最多的词就是“青春”“梦想”什么的,让我这个没有青春没有梦想的人情何以堪。其实我也是有追求的——我就想有吃有喝到处闲逛,但把这个说成梦想总觉得有点底气不足。
        原来我一直是个自我感觉良好的人,即使明知年岁渐长我也认为只要有颗年轻的心自己就永远25岁,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一个很心动的姑娘,心里第一个念头竟然是:“这个姑娘对我来说会不会有点小?”那一刻,我才绝望地发现自己真的老了。
        还有很多年老的证明:以前关注的明星大都成了辣妈、潮爸,打再厚的粉底也掩饰不住岁月的沧桑,球场上能叫出姓名的球星没有几个,广播里放的歌也说不出几首歌名,朋友们的孩子已经会谈恋爱了……
        以前我喜欢李白——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现在我喜欢杜甫——亲朋无一字,老病有孤舟。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
        杜甫在忧国忧民没房没车缺吃少穿的情况下能活到58岁,绝对是个奇迹。
        以前我喜欢看《快乐大本营》,现在我喜欢看《新闻联播》;以前我喜欢张爱玲,现在我喜欢史玉柱;以前我喜欢吃饭,现在我喜欢喝粥;以前我特别怕麻烦,现在我喜欢凑热闹;以前一觉睡到12点,现在6点准时起床撒尿……
        每当听到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叙述他的坎坷命运时,我都不禁唏嘘感慨:我这辈子真是白活了!没做过振奋人心的事情,没说过感人肺腑的誓言,甚至唱首歌都会跑调,我很羞愧。
        更让我羞愧的是,很多不到三十岁的年轻人已经挂上总监、总经理的头衔,我只能在心里暗自诅咒:“你这辈子最多也就是个总监、总经理了!永远成不了总理!”
        有很多年轻人生活得很滋润,传不完的照片,晒不完的幸福,吃了个凉皮也要拍张照片上传;去了趟新马泰恨不得让奥巴马都知道。只要是文艺青年,梦想就是开个书店,只要是年轻女白领,梦想就是开个咖啡馆,只要是个人,梦想就是环游世界。
        还有很多年轻人过得很凄惨,二十多岁就自认为阅人无数熟知深浅了,一脸饱经沧桑,满口曾经沧海。经常碰到自称大叔的85后,我躲在阴暗的角落里恶狠狠地想:别得瑟!迟早你会变成真正的大叔!
其实,说得再多也掩饰不了我这个老男人对青春的羡慕嫉妒恨,不过唯一让我欣慰的是:你们也不会年轻很久。”

Saturday, August 22, 2015

怀旧

        整理文件的时候忽然发现好几年前写的东西。那时候离中年还远,还肆无忌惮把拿中年危机挂在嘴边开玩笑。转眼迈进不惑,惊慌惶恐了一阵以后,好像又更加云淡风轻了一点。也好,我们都在一起长大、变老。大浪淘沙之后留下来的是真正的挚爱,就像过了这么多年,听高晓松和李健写的新歌,当然不再是纯情的校园民谣,却仍然让我瞬间心醉,像当年捕获年少的我一样。

        偶尔怀旧,对到了这个年纪已不太会动感情的我们来说,是一种奢侈的放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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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好友突然说我开始有点“中年危机”。这可有点危言耸听。如果怀旧算是症状之一,我自觉这也就是“旧病复发”。我从小就恋旧,是遇到老公之后才更多地学会向前看。现在大概是孩子稍微大了点儿,自己闲工夫多了点儿,过往的人情世事有时候又一阵阵地涌到心头。

(一)
        近二十年没见的小学同学突然打来电话,可以想见,两个人都激动万分。 真要谢谢脸书,要不是这样的 Social Network,我们可能真的一生就这样失散在天涯。接到谢江的电话,我满脑门子的不敢相信,聊了几乎十分钟才从云里雾里回到现实,然后眼泪差一点掉下来。那隔了二十年却未曾改变的声音把捉摸不定的点点滴滴的记忆一点一点拼接起来,最后定格在了12岁那年。 那个画面里疯跑大笑的女孩子是我们吗?那时的我们果真是那样天真无惧吗? 梦想飞翔的12岁女孩怎能想象这二十几年后的重逢?那时的我们是断然不屑如今被工作和家庭“所累”的生活,然而,二十几年,一路走来,经历过”漂泊“之后,又怎能不承认现在的生活是一种年少时无法体会的幸福和快乐。

(二)
        看“黎明之前”爱上了42岁的吴秀波,这另当别话。但这扣人心弦的谍战真正打动我的,是谭忠恕和刘新杰这对生死与共的兄弟,因着后来不同的信仰和阵营而纠结起伏的复杂情感。其实我觉得他们的信念并非远隔千山,只是各为其主。历史成全了英雄,败者为寇,但改变不了的是人性里永恒的挚爱真情。

“风吹散   乱世中的尘埃
  我们相遇在英雄的年代
  一样不灭的情怀  沉默的期盼
  岁月流转了各自的成与败

  云舒展   黎明前的光线
  我们却站在相望的彼岸
  一起吞下酒的暖  舔过剑的寒
  分了天涯   你和我各走一半

  同样是 灿烂的繁星
  也有不同的轨迹
  落在哪里  我们都是好兄弟
  就算这一次远去   相隔千里
  我们的心  还会再一次靠近

  从此后   行走的天地
  又多了一份孤寂
  请别忘记   你是我的好兄弟
  时间弄皱了记忆   荒草萋萋
  回眼望去  是我们洒过泪的土地”

        这样一种难言的感伤久久萦绕,后来竟在内心深处升起一丝熟悉的惺惺相惜,最后恍然想起十六、七岁的那一年发生在我和珊之间的一段“恩恩怨怨”。那时我们在两个不同的班,却是全年级甚至全校尽知的形影不离的好友。全年级八个班,可无论篮球、排球还是足球的冠军都在我们两个班之间对决。我们两个身为篮球排球的主力球员,各为其主。愤青的年纪对每一件事都格外较真,比赛远不像想象中那么友好。场上血雨腥风,场下战鼓擂动,火药味一再升级。最后她们班赢了女排,我们班赢了女篮,但我们两个却尴尬地不知道怎么一起结伴回家。好在不久又有了新的“任务”让我们能够同仇敌忾,我们两个终于放下提着的心,开开心心地又跳进了同一个战壕。幸运的我们从好友升级成闺蜜,一直走到今天。

(三)
        当“水木年华”的歌声从房间的另一角响起,我正蜷坐在沙发的一角里,一颗没着没落的心一下子停住了漂浮,然后轻轻地落下,着在那片芳香柔软的青草丛中。

        大学时住的宿舍楼拆了。去年回去的时候还在,楼是空了,门也上了锁,锁上封了尘。和高洁两个人在门前窗下鬼鬼祟祟地张望了一阵,还在7、8号楼中间的小店里买了一堆记忆里的零食。走在那些新新旧旧的教学楼宿舍之间,时而欣喜,时而感伤。唏嘘谈笑间,想着周围的年轻学生们看我们的眼神和我们当年看那些校庆返校的男校友的眼神应该是一样的。时光流转,我们都喜欢新的东西,旧的,大多都是要去的,青春和记忆,最妥善的安放之处是在自己心里。

(四)
        听李宗盛的个人演唱会,一曲老歌“爱的代价”不仅让他不得不停下唱了一半的歌,抹把眼泪,也让听的人的鼻子酸了又酸。心动,只因为那一句 “走吧,走吧,给自己的心找一个家...” 。和二十年前的感受如此地不同,现在要为心找的家,已不是青春少女憧憬里的甜蜜的爱的港湾。也许是因为爱的港湾已经找到,也许是走吧、走吧,已走了很久,现在的心只想要一片和暖安静的青草滩,一个可以不急不缓呼吸漫步的歇息之地。有回忆是如此幸福,不经意间翻开,总是会心一笑 ...

Wednesday, August 12, 2015

Mt. Whitney


        Mt. Whitney,美国本土最高峰,我又当了一次中国好后勤。

    凌晨两点,八个爸爸带着两个大孩子启程向顶峰出发。我和闺蜜促膝聊到一点半,然后帮老公收拾行囊,去停车场为每个队友送别,和二十年前一样目送他们攀向山巅,祝福他们平安归来。

    等日头升起,和老队长一起带队,跟另外几个妈妈带着一大队童子军踩着爸爸们的脚印也进山去。

 

    十五个小朋友从四岁到十岁,浩浩荡荡地走在一万英尺的高山中间,着实拉风。从山上下来的背包客每每看到我们都耐心地让我们先行,两眼放光地问这是野外夏令营吗?


    不愧是山二代,一个个都很有野外意识,安全教育只讲了一次,大家都有规有矩,没人乱跑。




    7迈的距离不算太长,但毕竟从800010000英尺,每个孩子或多或少都有一点高原反应,厉害得直叫头疼头晕,一步都不想走了。一路上不停地鼓舞着他们的士气,点燃他们的希望,当终于在转弯处看到那一片藏在荒兀山间的水肥地美的青草滩的时候,我在他们身后高呼,看,这就是你们的reward!这个时候面前的欢呼雀跃让我相信没有一个孩子为在这之前挪过的任何一步后悔,没有任何一片家门口的青草地能和这里媲美,这就是登山的意义。下山的路上孩子们健步如飞,我在最后收尾。等把所有的孩子都安全带回营地,我已经是口干舌燥,嘴唇起泡,这当孩子王可真不是轻省的活。

    在山里,遇见很多有故事的人,其中有两个奶奶级的背包客。一个已经70岁了,却仍然自己背着全部的装备,在野外连续徒步了16天。下面照片里的姐弟两个,我和老公在山里不同的地方分别遇见。他们从Yosemite出发,沿John Muir Trail徒步210迈,最后登上了 Mt. Whitney。从Whitney Trail 下来,再加近十迈,在见到我们的时候已经完成了220迈。




    和他们聊了两句,我的眼泪差点喷涌而出。这是怎样的精神支持着的人生!何等令人羡慕!虽然这次我心里也痒痒得不行想向顶峰而行,但看看下面的一大队孩子们,还是决定留下来陪他们。遇见这些奶奶之后,我的心里更加豁然。人在不同的阶段就是有不同的角色,坦然地去接受就会快乐。只要梦想不灭,就会精彩不断!

到顶峰前的 99道弯

登顶的队友

老家伙们
营地